我院表彰2015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日前,我院发出院发〔2016〕7号文件,表彰2015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通报说,2015年是我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年。全校教职员工在董事会、党委会和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推动了全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各单位评选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邓太平等18名同志“优秀教师”、授予戴先凤等38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优秀教师18人:
邓太平 罗 杰 韩 龙 唐振民 何 晗 李中惠
蒋延华 江 丽 王红兵 陆娟娟 符 琼 刘 芳
姚 研 黄丽霞 刘 鑫 刘秋喜 何 伟 刘 星
先进工作者38人:
戴先凤 苏 岳 陈 磊 朱 勇 钟文化 张世民
蹇少祥 丁德珍 张光伏 陈志华 王富松 彭进香
杨国蓉 朱元贵 陈 慧 吴泽琴 潘彩虹 刘菊琼
谭爱华 郭爱枝 任英姿 黄 文 李 珊 莫 华
杨明红 齐乐霞 张金年 沈正义 陈大勇 黄金芝
徐文忠 胡长弟 何 曦 夏纯迅 侯飞燕 周志伟
聂作财 钟秋生。
通报希望受表彰的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全校教职工向先进学习,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模范执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促进科学发展,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创建民办本科名校”的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校办、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