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7〕18号 关于贺修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本站    2017/4/28 9:23:39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一、贺修裕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处长,李波、丁德珍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二、单炯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院长助理;

    三、免去蹇少祥同志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四、免去李波同志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427

  送:校属各单位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4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