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7〕18号 关于贺修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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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8 9:23:39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一、贺修裕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处长,李波、丁德珍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二、单炯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院长助理;
三、免去蹇少祥同志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四、免去李波同志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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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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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