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7〕24号关于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申报表
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3日
|
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 |
附件1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根据《暂行规定》原则上由各学院在本院内配备与选聘,人员不够的可在全校范围内选聘;
2.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上课节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统筹安排;
3.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在计算其工作量时,不分本科专科、不分男生女生、不分其学历职称;
4.辅导员、班主任实行打卡制,各学院负责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量进行考核和奖励。
二、基本待遇
1.学校按照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人数全年按月每人19.5元拨给带班经费,其中18元为每生津贴标准,1.5元作为浮动奖金;课时费照算。
2.月工资计算办法:
(1)基本津贴=学生人数×每生津贴标准;
(2)辅导员、班主任月工资=基本津贴+课时×课时标准。
3.寒暑假工资:
(1)非研究生学历或讲师职称人员工资=学生人数×每生津贴标准;不足800元的补到800元;
(2)研究生学历或讲师职称人员工资=学生人数×每生津贴标准;研究生不足3300元的补到3300元,讲师不足3500元的补到3500元;
(3)与学校签定协议(合同)已明确了工作量及月工资的按协议(合同)执行。
三、考核内容
1.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
2.思想政治教育;
3.学生管理;
4.学风、班风;
5.中心工作。
四、考核程序
1.辅导员、班主任本人填报《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申报表》;
2.各院(系)根据本《办法》认真组织考核评分;
3.学生工作处审核、督查;
4.学校人事处审批;
5.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另有加分项目,各学院按量化打分进行排名。
2.考核结果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奖励。
(1)连续四周不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教育活动,不深入学生宿舍、教室走访学生、了解学生动态(查看本人工作记录);
(2)连续三次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例会(查看学校、院系考勤记录);
(3)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突发事件,严重旷课等情况,辅导员、班主任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和处理,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或引发事端的;
(4)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很不到位,在师生中反映特别强烈的。
3.各学院根据量化考核指标可制订具体量化考核细则。
六、奖励办法
1.浮动总奖金=学生人数×每生浮动奖励;
2.奖励人员:按排名顺序控制在前40%的人员。
七、本办法从2017年下学期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原《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2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申报表
|
院(系) |
|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
本期工作 起止时间 |
|
学历
|
|
学位 |
|
||
|
本期内担任 辅导员班级 |
|
月基本 工 资 |
|
||||
|
考核自评情况(对照考评标准简要,实事求是填写)
|
|||||||
|
自评分 |
|
结论 |
|
||||
|
院 系 考核评分 |
|
结论 |
|
||||
|
学 生 处 审核意见 |
|
||||||
|
人事处审批意 见 |
|
||||||
附件3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姓名: 单位: 日期:
|
内容 |
项目 |
分值 |
细则要求 |
自评分 |
院(系) 复核分 |
备注 |
|
工 作 态 度 表 现 8 分 |
服从安排 |
2分 |
工作推委或拒不执行工作安排一 次扣0.5分 |
|
|
|
|
资料上交 |
2分 |
每学期无工作计划和总结扣1分,上交资料每缺一次扣0.5分 |
|
|
|
|
|
工作日志 |
2分 |
每天缺工作记录扣0.5分 |
|
|
|
|
|
工作例会 |
2分 |
缺一次扣0.5分 |
|
|
|
|
|
思 想 政 治 教
下一篇:湖应院办发〔2017〕22号关于我校2014级本科毕业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与指导教师报酬的初步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