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7〕34号单位办公室和教职工宿舍卫生复查情况通报
8月30日下午4点,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对8月28日卫生检查不合格要求整改的办公室、教工宿舍进行了复查,发现仍有一些办公室和教工宿舍没有打扫,门窗布满灰尘、蛛网未清除、门前杂物未清理、地面不干净。现将复查不合格的办公室及教工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一、不合格办公室
西校区:20栋108、109、29栋106-112、209。
二、不合格的教职工宿舍
1.东校区:
45栋:108丁旭红、305邹永常。
63栋:108夏纯迅、111曾小翠、112黎鹏、113王泽坤、114邵永超、205谷江、206卓海超、207赵平、208贺小高、209蒋百超、308戴玮宏、310杨幸宇、311邹琪、312陈洁、403宋美群、404张波、414蒋迪、505庹司雨、509喻晖。
15栋:102张家群、301苏莉、504肖玲玲。
2.西校区:
51栋103冯宗友。
52栋:306邓英、506毛兰。
11栋:201杨彩云、206丁仁惠、207刘胜文、208文继弘、302胡兰娣、401汪奇文、402周倩、403帅琪、504黄弄璋。
三、处理意见
1.以上卫生复查不合格教工宿舍,按有关文件将予以扣款50元处理(扣款转学校基金会)。
2.今后教工宿舍、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常态化,希望各单位、各教职工平时要认真搞好办公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确保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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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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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