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7〕34号单位办公室和教职工宿舍卫生复查情况通报

 本站    2017/9/3 10:11:13    

 830日下午4点,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对828日卫生检查不合格要求整改的办公室、教工宿舍进行了复查,发现仍有一些办公室和教工宿舍没有打扫,门窗布满灰尘、蛛网未清除、门前杂物未清理、地面不干净。现将复查不合格的办公室及教工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一、不合格办公室

西校区:2010810929106112209

二、不合格的教职工宿舍

1.东校区:

45栋:108丁旭红、305邹永常。

63栋:108夏纯迅、111曾小翠、112黎鹏、113王泽坤、114邵永超、205谷江、206卓海超、207赵平、208贺小高、209蒋百超、308戴玮宏、310杨幸宇、311邹琪、312陈洁、403宋美群、404张波、414蒋迪、505庹司雨、509喻晖。

15栋:102张家群、301苏莉、504肖玲玲。

2.西校区:

51栋103冯宗友。

52栋:306邓英、506毛兰。

11栋:201杨彩云、206丁仁惠、207刘胜文、208文继弘、302胡兰娣、401汪奇文、402周倩、403帅琪、504黄弄璋。

三、处理意见

1.以上卫生复查不合格教工宿舍,按有关文件将予以扣款50元处理(扣款转学校基金会)

2.今后教工宿舍、办公室的卫生检查常态化,希望各单位、各教职工平时要认真搞好办公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确保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831

 

 

 

 

 

 

 

 

 

  送:校属各单位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