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68号)要求,我校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须在9月1日—10月25日前完成。为了确保学校此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湖南应用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排专人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附件: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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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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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 |
附件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全面加强教学基础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顺利通过学士授权评估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学校发展目标与社会需要、学生需要相符合,学校教学资源配置与学校发展目标相符合,学校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数据真实规范的原则
按照《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教高司函〔2012〕102 号)要求,学校每年都须向教育部申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将根据我校每年采集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形成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以便学校及时加以整改,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参考性。因此,数据采集要确保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要严格按表格内容规范填写,要按照统一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稿命名。
(二)责任部门负责的原则
各教学院(部)、相关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此次数据采集工作负总责,应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本单位(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按规定时间节点填报。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负责责任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数据采集、整理和填报等具体工作。
(三)采建相互结合的原则
学校将数据采集作为我校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边建设边评估,边建设边整改。既要重视“硬件”和“硬环境”的建设,更要重视“软件”和“软环境”的建设,使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工作进程
(一)第一阶段(2017年9月10日—20日):组织动员、分解任务
学校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进行任务分工,并对数据采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成立相应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机构(责任到人)。学校将适时召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数据采集工作信息员工作会议。
第一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9月20日。
(二)第二阶段(2017年9月20日—9月30日):采集数据、整理数据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的要求,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中的任务分解,认真部署本单位(部门)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整理和填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9月30日。
(三)第三阶段(2017年10月8日—10月13日):分析数据、填报数据
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对涉及到多个协作部门数据项的数据在采集完成后,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填报,同时向督导评估办提交定稿后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第三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0月13日。
(四)第四阶段(2017年10月14日—10月17日):汇总数据、审核数据
督导评估办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审核各责任部门提交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将审核后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督导评估办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审定意见,及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补充、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第四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0月17日。
(五)第五阶段(2017年10月18日—22日):填报数据、报送数据
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信息员在线填报定稿后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稿必须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填报工作人员签字),一份留存责任部门备查,一份报送督评办彭湘灵。同时将电子稿发到电子邮箱319788419@qq.com。
第五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0月22日。
(六)第六阶段(2017年10月23日—10月24日):审定数据、上传数据
督导评估办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校对各责任部门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将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中的关键性数据分析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督导评估办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审定意见上传学校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第六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0月25日。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数据采集工作会议制度。学校定期召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例会,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或特别会议,检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二)建立数据采集工作奖惩制度。学校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与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的相关奖惩政策挂钩。
五、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工作认真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既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评建整改工作的基础工程,同时事关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全校上下都要高度重视这一极具基础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做好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一项“一把手工程”。为了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即各单位(部门)数据采集人对本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校领导负责,各分管校领导对学校党政一把手负责。各单位(部门)报送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需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意义重大,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四)以采促建,采建结合
客观、准确、全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是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参考,更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建工作、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依据。所以,数据采集工作要遵循着眼长远、立足建设、实事求是的原则,即通过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总结学校升本以来取得的办学成就,找出差距并及时整改,为完成学校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六、联系方式
为确保学校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工作能按期完成,特设立湖应本科数据采集QQ群,并在群里共享《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等相关材料,如对指标内涵理解有疑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寻求解答:
1.湖应本科数据采集QQ群: 5647360
2.联系方式:罗勇18107369820 彭湘灵15886615926
3. 邮 箱:27273596@qq.com 319788419@qq.com
附件:
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
2.湖南应用技术院分管部门领导一览表
3.湖南应用技术院分管部门领导账号一览表
注: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
度时期统计汇总数。(例如: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学 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时期统计汇
总数。(例如: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时 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
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附件1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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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序号 |
表格 |
责任部门 |
协作部门 |
填报负责人 |
分管领导以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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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基本信息 |
1 |
表1-1学校概况(时点) |
院办公室 |
招就处、信息中心 |
梅艳 |
李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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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表1-2校区地址(时点) |
院办公室 |
|
梅艳 |
李红波 |
|
|
3 |
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
院办公室 |
全校各党政单位 |
梅艳 |
李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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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
教务处 |
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 |
罗勇 |
刘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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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表1-5-1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
教务处 |
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 |
罗勇 |
刘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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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
不填表 |
暂无此项内容 |
不填表 |
不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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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
人事处 |
各二级学院(部) |
莫华/彭进香 |
李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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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
人事处 |
各二级学院(部) |
莫华/彭进香 |
李红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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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表1-6-3附属医院师资情况(时点) |
不填表 |
暂无此项内容 |
不填表 |
不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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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学年) |
教务处 |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部) |
罗勇 |
刘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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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表1-8-1实验场所(时点) |
实训中心 |
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 |
雷立飞 |
朱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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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表1-8-2科研基地(时点) |
实训中心 |
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 |
雷立飞 |
朱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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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表1-9办学指导思想(时点) |
院办公室 |
人事处、教务处 |
梅艳 |
李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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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表1-10校友会与社会合作(时点) |
院办公室 |
招就处、各二级学院(部) |
梅艳 |
李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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