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7〕49号卫生检查情况通报

 本站    2017/10/13 9:39:26    

根据《关于做好校园卫生大扫除工作的通知》(湖应院办发〔2017〕46号)文件精神,9月29日下午,由校办组织相关处室对全校教职工宿舍、单位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大检查。现将卫生不合格的办公室及宿舍通报如下,望相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

一、卫生状况不合格办公室

主要表现门窗灰尘、蛛网未清除,地面未清扫,室内不整洁,摆放不整齐。

东校区:教学楼101。

西校区:20栋103、105、109、111、112、114、117、211、216、218、223、224,29栋208、211、213、215。

二、卫生状况不合格的教职工宿舍

表现为门窗未擦洗、蛛网未清除,门口堆有杂物。

1.东校区:

15栋:102张家群、105陈亮。

45栋:101佘红云、202杨曼、211赵君、407尹佳、413毕铄、307安丽杰、308向文、309佘先明。

63栋:403宋美群、412符敏、511李娇、507何玉林。

64栋:103宋小娟、108蔡佳穗、204雷立飞、307周文文、403黄登峰、404叶飞飞、503唐丽、504曾庆龙、507李昆仑、508陈梅。

2.西校区:

51栋:301胡玉玲。

52栋:205向根池、206张伟、503杨敏。

11栋:106石立军、108谢兴、402周倩、201杨彩云、302胡兰娣、405龙纯。

另外,东校区63栋二单元的楼道卫生脏,蛛网很多;15栋2楼楼道蛛网未清除,16栋2楼、4楼、5楼楼道未打扫干净、蛛网未清除。

三、处理意见

1.以上卫生检查不合格教工宿舍,按有关文件将予以扣款50元处理(扣款转学校基金会)。

2.希望各单位、各教职工平时要认真搞好办公室和宿舍的清洁卫生,确保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