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7〕41号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相关人员任职的 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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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 17:08:09
根据上级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公共课部合署办公)。
任命李凯中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任命胡承德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任命唐振民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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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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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