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7〕51号关于解决燕彩华等97位教师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用的请示

 本站    2017/12/26 10:58:26    

常德市教育局:

我校燕彩华等97位教师从20041月(个人上缴时间有不同,见附表)开始购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因政策变动,从20177月开始停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为上缴企业养老保险。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比企业养老保险基数低,从20041月至20177月需按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标准(最低标准2715元)补缴,共需补缴3874296元,其中单位2726356元,个人1147940元。(详单见附表)

现向贵局如实汇报,请求贵局解决我校燕彩华等97位教师补缴的全部费用共3874296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71211

(联系人:李红波,联系电话:1587366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