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8〕9号关于成立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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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 11:19:4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经校长批准,兹聘任下列人员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
陆 晨 李 敏 夏维福 王文龙 李新华
李凯中 胡承德 田贵武 彭进香 李旋旗
李子毅 周尚义 覃红桥
聘请刘良科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期3年。
特此通知。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