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8〕9号 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方案》的 通知

 本站    2018/3/12 9:15:15    

校属各单位:

2018年是我校大跨步向前发展的一年,我校将面临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专科计划继续减少,本科计划增加,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现将《2018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方案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839

附件

2018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方案

2018年是我校大跨步向前发展的一年,我校将面临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专科计划继续减少,本科专业和计划进一步增加。随着湖南省及各省二本三本的合并及湖南、贵州等省单招(分类招生)计划的全面放开,我校招生计划区域进一步缩小,主要以省内为主,招生区域,招生难度进一步加大,也增添了更多的不可预测性。我校的招生工作应该继续集全校之力,完成好招生任务。

一、指导思想

1.全校动员,以各县区招生负责人为主,按在编比例分担招生任务,招生就业处做好服务与监督,初步形成招生的四级管理。

2.增加湖南省内本科招生力度,加大宣传投入。

3.提高本专科录取报到率。

4.平衡招生任务与招生区域之间的关系。

5.改革招生报到方式。

6.加大中职招生力度。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 

副组长:齐淑兰          夏维福    王文龙   

李新华    谢自强    陈文斌    李旋旗

李红波    李子毅    汪金良 

成员:各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汪金良(兼)

副主任:谭凤菊    张光伏    黄登峰

各处室、学院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处室具体的招生方案,领导带头,上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招生任务分配:

1.2018年大专基本任务900人,本科基本任务2100人,中专基本任务400 (不含校内中专对口升学100)

2.各处室、学院任务分配:学院(处室)招生任务=学院老师承包本专科招生区域任务数+承包本专科地区以外应该招生老师数×3个(协助招生或招中专生、自考、成考生)。

任务分配原则:按照学校总任务及学院60岁以下在编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有本科、大专承包区域的按区域招生任务计算;协助招生或招中专生且没招生区域的按每人3个任务计算。

经校委会讨论确实因工作特殊不参与招生的人员(保卫处、后勤、财务、招生录取接待人员等)不计算招生任务。

招生期间各学院人员变动,经审核以实际参与招生的为准调整招生任务。

四、招生区域、负责人及区域招生任务的确定原则

1.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承包区域老师任务数及各院系处室应该参与招生人数分配招生任务。

2.本专科区域招生负责人,限定20162017年招生人数在15人以上的招生专干方可申报2018年本专科招生区域。申报招生区域时,符合上面条件的,原则上去年在该地区招生的老师优先。

3.2017年招生省内招生成绩太差、未完成10人以上的县区,或原招生老师放弃招生的县区,2018年集中到招生办重新申报分配,招办根据招生能力或往年招生业绩进行确定。

4.申报区域以县地区为单位签订协议书,不再分学校签协议。原来几个人签订协议书的,由招生数多的老师负责牵头签订协议书,其他老师可以协助其招生。给协助招生老师划拨招生指标时,不能超过3个基本招生任务,凡是自己有承包本专科县区的老师,不再从其他协助招生区域划拨指标。

五、招生工作流程

1.201838前召开招生工作委员会,上报《2018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方案》

2.2018310前,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开始上报招生区域,签订招生协议书。

3.20183月20左右召开招生动员大会,区域负责人组建各区、县、市的招生团队。

5.20183月底组织招生老师进行培训,向省教育厅上报招生简章,核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制作招生简章。

6.20183月底进入高中进行第一次下点摸底宣传。

7.2018年4月10-5月10,进行第二次校入班宣传。(重点)

8.2018625725日召开填报志愿动员会组织全院师生进行省内外指导填报志愿工作。

9.2018年6月25起根据自身需要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人员到位。

10.20188月底-9月初,组织新生来校报到。

11.2018年8月25-9月10,学校迎接、稳定新生。

12.10101130日,结算招生工资及招生差旅费用。

六、招生费用管理及结算办法

1.经费管理

所有招生经费要进行预算,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所有借支由各学院处室负责人初审,再由招办审核,董事会批准。

厉行节约,按招生方案及学校有关规定报销结算。

2.湖南省内指导填报志愿师生报销往返路费。填报志愿人员工资及住宿由招生老师负责;外省所负责区域可报销2趟往返车费(只限火车硬座或汽车),最多只报2趟。未招满5人则不予报销。

3.除指导填报志愿费用外,差旅费、电话费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其他工资补贴及奖励,另行确定。

5.结算时间:20181130日前结清。

6.结算要求:

新生结算无争议。

缴清学费80%以上。

新生入校报到缴费后一个月之内没退学。

结算时扣除招生借支。

结算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招生区域及考生号所在区域进行结算。凡参加高考或应届毕业生,以考生号为准,没有考生号的往届毕业生按毕业学校为准。如属个人招生,则按招生区域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依据为准。

七、招生工作管理及要求

招生工作是全校师生的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之下,由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各学院、处室在招生工作中必须服从招生办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统一管理,严防我行我素,自以为是,出现打乱仗和力量抵消的情况,各处室学院领导要积极支持鼓励本学院、本处室教职员工、学生参与到招生工作中去,不能以其他理由阻止或妨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2018年招生实行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各院部、处室——招生老师的四级管理制度,具体任务下到处室、院部,招生任务由学院、处室领导督促,监督完成。

2.各处室、院部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作出本部门具体的招生方案,上报学院招生办审核。

3.学院负责本院专业、学院介绍等资料上报招办。

4.各处室、学院负责人对本单位符合招生任务要求的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凡未完成招生任务的老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凡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单位,其单位领导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5.学校招生办在行使招生管理职能的同时,重点倾向于服务职能。

做好各县、区招生的任务协调及生源整合工作,及早确立招生区域负责人,收集整理各项信息,向招生领导小组做阶段性工作汇报。

协助、审核各处室学院做好具体招生方案。

将各学院的宣传资料统一汇总,设计全院性的招生简章及其它各类宣传资料,负责通知书、信封等各种资料的设计、印刷、发放。

负责学院广告的联系、设计与播放。

负责分阶段对各处室、学院招生的情况汇总统计上报招生领导小组,以便针对性决策,及时调整方案。

协助各处室、学院做好招生专干的培训、指导工作。

做好各省招生计划的上报和调配工作,做好录取和录取新生信息统计、发布工作。

做好招生结束后的招生差旅费的结算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外聘招生老师。

7.对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评优、评先、评定奖助学金时,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并奖励操行分和实践学分。

八、迎新工作

迎新工作也是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学院要通力合作,做好迎新生工作,迎新前学校、相关处室及学院要做好迎新具体方案。

1.招生就业处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把各专业录取新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安排老师及时与本专业新生联系,做好报到前的准备与沟通工作。

2.迎新工作展开前,招生就业处负责给各学院安装新生报到系统,并做好各学院的报到系统应用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车站接站车辆、抽调接站人员做好接站工作;负责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各学院负责新生进校后引导接待报到。各学院安排老师和老生负责将新生带到财务缴费、领取生活等用品、安排宿舍并到各辅导员处报到。

4.后勤处做好迎新环境卫生、新生报到的生活、军训用品的发放、新生晚上用餐、家长住宿等相关工作。

5.学工处做好到校车辆停放及军训工作。

6.财务室负责做好新生的收费工作。

7.教务处负责做好转专业备案及注册准备等相关工作。

8.保卫处做好迎新期间的保卫工作,负责新生及家长的财产人生安全。

九、建立督查制度

1.各学院、处室负责人在招生期间除自身区域外,可对本学院、处室负责区域的进行巡查,每次巡查出发前必须在招生办备案,每次巡点必须要有记录,每次巡查后将巡查情况汇总到招办,统一交招生领导小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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