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8〕44号 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优秀班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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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8 9:24:35
为充分发挥班集体建设在校风学风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学生先进典型人物,更好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经所在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定,决定授予:园林本1701班等22个班级“优秀班级”荣誉称号;岳喆等144名同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熊峰等626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包玉玲等300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不断进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其他同学能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勤奋努力,争做新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为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高水平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优秀班级、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