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9〕53号 关于成立校级和院级实验中心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建立符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规范实验室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级和院级实验中心、实验室。
一、校级实验中心及中心主任
校级实验中心根据实践教学要求和覆盖专业面进行设置,设置三个实验中心:
大学物理实验中心,中心主任陈爱民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中心主任姚娈
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中心主任蒋世平
二、院级实验中心、实验室及中心主任
院级实验中心和实验室按学院设置。设置的院级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如下: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中心主任姚娈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中心主任何曦,副主任李姣
农林科技实验中心,中心主任游静
艺术设计实验中心,中心主任陈洁,副主任徐驰溪
信息工程实验中心,中心主任易晓鹏
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中心,中心主任丁熙。
上述实验室和实验中心业务上受教务处和资产处领导,行政上属各学院管理。实验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担负管理责任。实验室中心下设实验室,承担实验室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和具体实验实践教学任务。
实验室应按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学校每学期将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主 送:校领导 抄 送:校属各单位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