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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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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24:29

每当清明时节至,我们都永远不会忘记那些英雄,也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些屈辱,如今我们有振奋的机会,我会好好把握,让我们的五星红旗永远飘扬在世界的东方,让那闪闪的星光照亮每个人的心灵。现经院团委决定,于2010年4月9日前往常德市德山孤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先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集合,不可迟到,穿着整洁,行为大方 二、举止文明,不准在烈士纪念碑下嬉戏打闹 三、要以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了解烈士事迹 四、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准在烈士陵园里吃零食,乱丢垃圾 五、集体活动,安全第一,不要乱跑,不

院团发〔2010〕13号 关于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优秀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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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20:58

我院各团支部积极响应院团委的号召,开展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增强了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激发了青年学生的激情与活力。在活动中,涌现出不少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各团支部平时工作和此次上报材料情况,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评选出大237班等13个班级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大235班罗维等13位同学为“优秀团干”,大233班刘水云等10位同学为“优秀团员”。 希望受表彰的团支部能再接再厉,团结合作开展更多有意义的活动,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继续努力,为学院科学发

院团发〔2010〕12号 关于“凝聚青春力量,唱响青春旋律”红歌会获奖班级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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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20:04

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一周年,大力弘扬“五四”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进一步振奋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参与改革,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而更好的展示同德学子风采,营造蓬勃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院团委于2010年5月16日,举行了以“凝聚青春力量,唱响青春旋律”为主题的红歌会,共演唱30首红歌。经评委审定,大128/209班等8个班级获得一等奖,大244班等10个班获得二等奖,大246班等12个班获得三等奖。望广大团员青年秉承五四精神,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进。  

院团发〔2010〕11号 我院参加常德市第二届“动感地带杯”大中专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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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9:21

4月2日——5月4日共青团常德市委、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德市学生联合会联合主办了常德市第二届“动感地带杯”大中专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我院精心选送选手参加了11个大项的全部比赛,各项均获奖励,其中获十佳学生社团2个,团体奖项5个、个人奖项18个,我院团委荣获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二届常德市大中专学生社团艺术节活动优秀组织奖 共青团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常德市大中专院校十佳学生社团 街舞协会    礼仪协会 三、

院团发【2010】10号 关于举办“凝聚青春力量,唱响青春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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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7:49

各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一周年,回顾共青团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展现我院青年学子积极向上、团结拼搏、青春动感、共促和谐的时代风采,学院团委决定于五月中旬举办纪念五四运动九十一周年主题红歌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活动回顾五四运动,弘扬科学和民主精神,表达对革命英雄的崇拜、对红色历史的缅怀、对幸福生活的赞美。以一种振奋向上的风格品质,引领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和道德体系建设,用一股“红色旋风”缔造出和谐社会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投身

院团发【2010】09号 第二届“动感地带”常德市大中专学习社团艺术节之“青春飞扬的日子”博客设计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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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5:58

院团发【2010】09号 第二届“动感地带”常德市大中专学习社团艺术节之“青春飞扬的日子”博客设计大赛的通知

院团发【2010】07号 关于开展“文明我先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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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5:03

各团支部:    为了配合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学院环境,净化学生思想,养成文明习惯,也为了更好的推动我院德育课题的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德育课堂和深化我院德育改革,体现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以“文明我先行”活动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院德育工作,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说文明话、行文明举、做文明人、展青年风采”为活动宗旨,结合学校实际,

院团发【2010】06号 关于表彰“三五学雷锋”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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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4:12

各团支部、青年团体: 自三月份以来,我院各班级和广大青年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积极开展“三五学雷锋”活动,在此期间涌现了不少的先进集体,为了表彰优秀、树立典型,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材料,经考核、团委全体委员同意,特此表彰以下班级为“三五学雷锋”先进集体:   大193班      大206班      大209班   大228

院团发【2010】05号 关于2010年上学期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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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3:19

各团支部:    为了壮大学院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朋友们积极性,增加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团组织。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我院将于 2010年4月份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年满14周岁以上,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的学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参加学院政治的各项公益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在我院期间无重大违规行为。

院团发【2010】04号 关于2010年上学期收缴团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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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2:26

各团支部: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我们享受共青团员权利的同时,更应该清晰的认识到团员对团组织的各项义务,其中最基本的是团费的缴纳,这也是根据团中央的要求,以促进团的基层建设和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本次收缴团费的起止时间: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30日;    第二、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每人每期3元;    第三、已成为预备党员或在本

院团发【2010】03号 2010年度团员审议注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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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1:25

各团支部: 为加强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及团员的教育与管理,增强广大团员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院将广泛开展学生团员审议注册活动,审议合格者院团委将给予合格注册,审议不合格者院团委将对其延缓注册。   一、团员审议 目的及意义 团员审议注册的目的是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激励团员在学习、工作特别是在学院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通过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存在的不足,

院团发【2010】02号 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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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10:28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更好的做好团组织工作。立足自身,从我做起,奉献爱心,互助友爱,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为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而努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一系列“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活动。 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 活动时间:2010年3月 活动地点:不限 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活动流程: 1、向全校学生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活动 2、各班组织活动后,将材料交于团委办公室 3、整理材料 注:1、活动形式不限 2、组织活动时注意安全 3、上

院团发【2010】01号 201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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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1:09:44

院团委201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努力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为学院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院团委2010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注重细节,狠抓落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着力构建我院团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新机制、工作的新亮点。 院团委2010年工作的重点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务学院中心工作;

院团发〔2009〕16号 关于2009年下学期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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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0:39:42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了壮大学院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性,增加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团组织。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批准,我院将于2009年11月底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1、年满14周岁以上,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的我院学生。 2

院团发〔2009〕15号 关于2009年下学期收缴团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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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期:2012/3/27 10:38:57

各团支部: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我们享受共青团员权利的同时,更应该清晰的认识到团员对团组织的各项义务,其中最基本的是团费的缴纳,这也是根据团中央的要求,以促进团的基层建设和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本次收缴团费的起止时间:2009年10月12日至2009年10月18日;  第二、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每人每期3元;  第三、已成为预备党员或在本次缴费期间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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