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5届毕业生档案派送须知

 本站    2016/5/23 19:37:10    

毕业在即,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派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档案派送部门

 教务处学生档案室

2.档案派送方式

档案需以机密件形式通过机要局转递到档案接收单位。(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3.档案接受单位准许毕业生自携档案的,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提取档案。

4.档案接收单位准许自提档案的办理办法

毕业生在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后,学生本人携带《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提取。

若委托他人提取档案,需要学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写清楚被委托人与学生本人关系,被委托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委托事宜),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5.档案提取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假期以教务处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关于档案派遣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罗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736-7385222

 

教务处学生档案室

 2016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