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发〔2017〕1号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和学院办公室《关于本学期放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院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寒假春节关键时间节点,校属各部门要配合保卫处对东、西校区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对车辆、用电、火源、食品等方面做好安全预防“大排查”,坚决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认真抓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各学院要督促所属班级加强对学生离(返)校交通、法制、财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禁止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严重超载车辆、船舶;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教育学生提升防范意识,离校前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妥善保管公私财物,自身贵重物品做好寄存处理,严防公私财物被盗。
三、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辅导员要尽量动员学生回家过春节,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回家的,有关部门要对所有留校学生给予关怀并逐一登记,与学生签订有关承诺书或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消防、交通、用电、火灾、食品卫生等安全责任事故。
四、合理安排寒假春节值班工作。各部门要制定值班联系安排表,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处置。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