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董发〔2013〕4号关于李红波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本站    2013/10/31 11:26:08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红波同志任院长助理、兼院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汪金良同志任院长助理、兼招生就业处处长;

齐淑兰同志兼任后勤处处长;

李子毅同志任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童自觉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潘文渊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

谭爱华同志任计财处副处长;

张金莲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

金弘林同志任计算机系副主任;

周志伟同志任艺术设计系副主任;

聂作财同志任计算机系主任助理。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任职 决定

送:院领导 董事成员 党委成员      发:院属各单位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公室印发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