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办发〔2019〕5号  关于举行第27次春季十五公里长跑活动的通知

 本站    2019/6/18 16:49:17    

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体育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我校第27次户外长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
二、参加对象:学校在籍学生(50%以上)、全体教职员工。
三、长跑路线及途中站点、领取票据截止时间
6:00参加者从东校区后大门上沅江大堤集合,6:30出发,沿沅江大堤向北至西站下堤、沿金霞大道至远观、经阳明路、图书馆至教学楼24栋与25栋之间(终点),全程约15公里。途中设三个中间站和一个流动指挥站,参加者须依次通过各中间站,分别在第一、二、三站领取票据备查,若丢失,由参加者自己负责。第一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7:30,第二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8:30,第三站停止发放票据时间为9:30。
四、分组:教职员工、学生均分男、女两组。
五、名次录取办法
按到达终点的先后,参加者(学生男、女组前100名)在终点工作人员处领取名次预录票,凭中间站票据、预录票到总录取台排队登记,确定名次,然后拍照存档。
六、奖励办法
学生各组前50名,记体育学分2分,奖班级分50分,颁发获奖证书。
1.学生各组51-100名,记体育学分1分,奖班级分30分,颁发获奖证书。
2.学生同时持有第一、二、三站票据者,在辅导员、班主任处登记,奖操行分100分。此项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造册交各学院学工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加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教职工参加者奖精美物品一份或奖金,颁发获奖证书。
七、班级评比办法
1.参加率=第一、二站票据数中的最小数/在班考勤人数*100%(满分100分)
2.完成率=第一、二、三站票据中的最小数/在班考勤人数*100%(满分100分)
3.10:00各辅导员、班主任将学生手中的所有票据按1、2、3站收集、装钉好后交各学院学工负责人统计,10:30后交的票据不作统计。中职部的统计评比由周少清校长负责。
八、此项工作列入到当月的中心工作,各学院按团体总分(第六项总得分)进行班级考核。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送:校属各单位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3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