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应院发〔2019〕19号 关于进行“2+1”专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

 本站    2019/6/18 17:08:47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对接市场需求开展 “2+1” 专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专科学生顶岗实习时间适当延长,可以由一学期延长至一学年。条件允许,准备充分的学院可以从2017级专科各专业开始实施。校属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一、教务处负责按“2+1”要求组织修订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落实理论课教学和顶岗实习环节的时间安排。
二、各教学院负责按“2+1”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制定本学院各专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考纲等文件,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安排、检查、鉴定、毕业设计实施等)。
三、学工处负责组织辅导员做好“2+1”专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配套方案,与各学院一同做好带队教师安排。
四、招生就业处负责会同各学院做好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考察核定和汇总公布,并与顶岗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实践协议书。
五、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结合生产实际选择毕业设计题目,并在学校、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
六、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如有个别学生根据自身就业岗位需要自己安排联系实习单位的,可以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确认并签字同意,报所在学院和学工处批准,在教务处备案后可以办理自主顶岗实习手续。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向所在学院呈交实习鉴定,并在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报名专升本的专科生顶岗实习期间如后期有需要可以申请住校复习。
七、顶岗实习是专科生学校培养重要环节,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由学校统一收取。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9年4月19日


  送:校属各单位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428日印发